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27
标题:
文化股
文号:
时效:
文化股
发布时间:2025-08-27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拟订全区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区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审核推荐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评审工作。指导、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演出等重大活动。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数字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工艺美术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与展示中心等业务和建设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促进传统工艺振兴。
负责人:李晓
联系电话:135460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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