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编制直管公房的维修计划。对全区公有住房、异产毗邻房屋进行管理并负责开展此项工作。指导58经租房产落实政策工作。指导城市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房屋普查登记、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全区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并对征收安置房屋认定。组织指导房屋的安全鉴定。组织全区对房屋进行雨季防汛工作。拟定全区住房租赁市场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协调办理全区特殊人才公租房事宜。
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区住房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组织棚户区改造摸底调查工作,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解决全区重大物业管理案件,解答物业行业政策方面问题。建立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事业信用平台。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物业项目招投标。
指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与市场管理工作,拟定全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全区房地产开发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加强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开发利用工作。建立房产交易、房屋登记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平台。组织协调房产市场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统计工作。完善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负责人:刘海峰
联系电话;15525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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