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征求意见稿解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3-26
标题:
关于《大同市新荣区关于调整供气供热供水价格的规划》报告解读
文号:
时效:
关于《大同市新荣区关于调整供气供热供水价格的规划》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背景
城镇供气供热供水是重要公用事业,部分市县供气供热供水价格长期未做调整,价格与成本严重倒挂,对稳定供应产生一定影响。
二、依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供气供热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供气供热供水等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机制,设定期限,分步实施,逐步理顺价格。
三、供水供热成本审核结论
目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或分类水价。以一户一表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一级水量O一8m³(含8m³)/户·月,水价2.6元/m³。
二级水量8一11m³(含11m³)/户·月,水价4元/m³。
三级水量超出11m³/户·月,水价5.5元/m³。
不具备阶梯式计量:暂按2.7元/m³收取。
非居民用水4元/m³。特种用水30元/m³。
居民热价4.7元/㎡/月,公建热价6.3元/㎡/月,经营性按7元/㎡/月。
四、调价结论
已将成本监审结果上报区政府,根据成本监审结果,今年计划不做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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