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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花园屯镇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03
标题: 大同市新荣区花园屯镇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新荣区花园屯镇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新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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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批准服务信息

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实时公开

乡、村

■两微一端

乡、村公示栏

2

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投标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实时公开

乡、村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及时公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按要求时限公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

政府采购信息

招标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云冈政府采购网及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

政府采购信息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及时公开

采购人

云冈政府采购网及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土地出让计划

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按照年度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乡、村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综合业务

政策
法规
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政府

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

乡、村公示栏

2

监督
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乡政府

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

乡、村公示栏

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政府

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

乡、村公示栏

4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政府

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

乡、村公示栏

5

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政府

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

乡、村公示栏

6

审批 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政府

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

乡、村公示栏

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乡民政办

便民服务中心

乡、村公示栏

8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乡民政办

便民服务中心

乡、村公示栏

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乡民政办

便民服务中心

乡、村公示栏

10

审批 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乡民政办

便民服务中心

乡、村公示栏

11

临时救助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乡民政办

便民服务中心

乡、村公示栏

12

临时救助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乡民政办

便民服务中心

乡、村公示栏

13

审核
审批
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乡民政办

便民服务中心

乡、村公示栏


)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综合业务

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文件名称、文号、发文部门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乡政府

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

2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区民政局

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

3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老年人补贴

老年人各类补贴老年人补贴对象;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政府

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司法所

两微一端及宣传栏

2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同上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司法所

两微一端及宣传栏

3

法律咨询

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司法所

两微一端及宣传栏

4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司法所

两微一端及宣传栏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算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③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三公"经费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20日内

乡政府

乡公开栏

2

财政预决算

政府
决算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20日内

乡政府

乡公开栏

3

财政预决算

政府
决算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同上

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20日内

乡政府

乡公开栏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就业信息服务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2

岗位信息

发布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同上

乡社保部门

3

求职信

息登记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同上

乡社保部门

4

就业信息服务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同上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5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6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

指导

职业介绍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服务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同上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7

职业指导

乡社保部门

8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9

创业

服务

创业补贴

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10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11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12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文件依据、购买项目、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条件、购买方式、提交材料、购买流程、受理地点(方式)、受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社会保险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2

社会保险登记

职工参保登记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社保部门

两微一端

便民服务中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公共

服务

法规文件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土地所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

2

规划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土地所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

3

规划编制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

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土地所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

(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征地管理政策

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乡政府

土地所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2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告知

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乡政府

土地所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3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乡政府

土地所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4

拟征地听证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乡政府

土地所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5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要求公开

乡政府

土地所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6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政府

土地所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注:1.公开内容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可选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公开渠道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实施中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批准后的公开渠道。


(十)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部门文件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城建办

村公示栏

2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城建办

村公示栏

3

本级政策解读

4

计划实施

任务分配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乡城建办

村公示栏

6

条件与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城建办

村公示栏

7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城建办

村公示栏

8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城建办

村公示栏

9

对象认定

危改户认定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城建办

村公示栏

10

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城建办

村公示栏

11

年度任务实施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城建办

村公示栏

(十)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级

1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乡农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2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乡农业办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3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乡农业办

乡经管站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4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乡农业办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5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办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6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畜牧兽医站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十三)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公共
服务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文化站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2

公共
服务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文化站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3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文化站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4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1.培训时间;
2.培训单位;
3.培训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文化站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5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1.活动时间;
2.组织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文化站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卫生健康服务

卫生健康服务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公共卫生。

《行政许可法》

实时公开

乡卫生院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十)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安监站

两微一端

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2

政策

文件

重要会议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乡安监站

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3

行政

管理

隐患管理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乡安监站

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4

行政

管理

应急管理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乡安监站

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5

动态信息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乡安监站

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6

行政

管理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乡安监站

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7

公共

服务

政务公开目录

政务公开事项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乡安监站

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8

政务公开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流程性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乡安监站

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十)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安监站、民政办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2

备灾

管理

灾害信息员队伍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同上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安监站、民政办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3

预警信息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安监站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4

灾后

救助

灾情核定救助审定信息

损失情况

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安监站、民政办

两微一端

村公示栏(电子屏)

(十)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村公示栏(电子屏)

2

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村公示栏(电子屏)

3

贫困人口退出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村公示栏(电子屏)

4

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人民政府、村委会

■村公示栏(电子屏)

5

扶贫资金

年度计划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人民政府、村委会

■村公示栏(电子屏)

6

扶贫项目

项目实施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人民政府、村委会

■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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