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民政局关于发放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民发〔2024〕4号),《大同市民政局、大同市财政局、大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放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通知》(同民发〔2024〕10号),《大同市民政局大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民发〔2024〕11号),我单位积极响应政策,为我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一、发放对象
具有新荣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年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不再区分低保和非低保家庭,均按年龄段享受相应补贴。
二、津贴标准
8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按照"量力而行、稳步提高"的原则,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不得低于之前发放的津贴标准。
三、资金保障
所需资金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负担,省、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从2024年起,高龄津贴资金不得从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列支。
省、市补助实行"先预拨后清算",即按上年发放人数和补助标准预拨补助资金,次年再根据实际发放人数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四、发放管理
(一)发放流程。高龄津贴发放按照个人申报、村委会初核、乡(镇)社区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流程发放。
1.个人申报。凡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向现居住地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申报。申请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自己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报,代为申报人应当承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村(居)初核。村(居)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内高龄
老年人的摸底、登记和调查核实工作,建立高龄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做到一人一账户,一村一台账。
3.乡(镇)社区审核。各乡(镇)、社区督促指导村
(居)民委员会及时如实上报高龄老年人信息,及时核准增减名单,加强动态管理。对上报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发放对象名单,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民政局审定。
4.区民政局审批发放。区民政局将乡(镇)、社区上
报的发放对象审批生成发放对象花名册,统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将高龄津贴发放到位。
(一)动态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达到年龄条件的当月享受津贴,发放对象去世或户籍迁出的次月停止发放。2023年12月31日前满80周岁的,从2024年1月起计发;2024年1月1日后满80周岁的,自满80周岁之日起当月计发。
(二)摸清人数。各乡(镇)、社区全面摸排高龄老人数量,做好高龄老年人的信息核查,摸清发放对象人数,建立高龄老年人信息档案。各乡(镇)、社区要做好补贴对象摸底工作,建立补贴台账,做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发放对象。
(三)发放时间。高龄津贴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大同市新荣区民政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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